2018年4月21日,我局在竹山县城关镇圆通快递查获的卷烟芙蓉王(硬)贰条整、牡丹(软红)叁条整、黄鹤楼(软蓝)贰拾条整,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,先行登记保存号NO:0051062。
2018年4月21日,我局在竹山县城关镇圆通快递查获的卷烟中华(软)伍条整、中华(硬)伍条整,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,先行登记保存号NO:0051064。
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竹山县烟草专卖局(地址: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2号,联系人:竹山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办公室,联系电话:0719-4225481)接受调查处理。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,我局将依据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。
特此公告
竹山县烟草专卖局2018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