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各定点医院:
1月1日起,原新农合与原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,实行统一的住院、转院标准及流程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城乡居民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需持社保卡办理住院手续,插卡住院,出院后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插卡报销。
注:无卡居民,也可凭身份证在医院办理住院、报销手续,享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的待遇。
2.城乡居民因病情严重,需转往外地上级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的,转院前需来政务大厅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。办理转院手续需提供:患者近期1寸照片一张、本人社保卡、诊断证明。
3.未办理社保卡的居民,可电话咨询4211233,及时领取社保卡。
4.各医院在具体操作中产生的问题,要及时反馈到群内或直接和中心联系处理。
5.为确保城乡居民整合工作的顺利衔接,各定点医院要以服务群众为先,密切配合中心保障参保人员住院待遇畅通,避免因服务态度问题激化矛盾,谢谢配合!
侯马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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